【转发】关于公布我校“十三五”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

来源:系统管理员   发稿时间:2019-11-6 16:17:00  浏览次数:9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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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省教育厅审核,我校推荐申报的十个基地被同意立项建设,详见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“十三五”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[2019]311号)(附件1和附件2)。

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,采取“先立项建设,后评估认定”方式,2年后进行评估认定,合格的授予“浙江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”称号,不合格的予以淘汰。请相关院(系)按基地建设目标和要求做好基地建设工作。

 

附件1: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“十三五”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

附件2:浙江省“十三五”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名单

 

浙江大学“十三五”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名单

 

序号 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名称 基地类别(学科) 负责人
1 浙江大学—海康威视智能制造实践教育基地 工学 刘振宇
2 浙江大学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临床实践教育基地 医学 吕卫国
3 浙江大学—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学实践教育基地 医学 范骁辉
4 浙江大学—伊顿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实践教育基地 工学 马  皓
5 浙江大学—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实践教育基地 工学 侯迪波
6 浙江大学—舟山定海区人民政府舟山海洋综合实践教育基地 理学、工学 徐金钟
7 浙江大学—中金石化实践教育基地 理学 毛侦军
8 浙江大学—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材料科学与工程实践教育基地 工学 卢洋藩
9 浙江大学—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法学实践教育基地 法学 郑春燕
10 浙江大学—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测控实践教育基地 工学 周  泓

  

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务处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11月6日